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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我司有一生物制品在注册申报中,拟定的产品名称为A,经药典委核准后的产品名称为B,因产品还在注册申报过程中,目前官方系统中(NMPA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人之窗等)显示的产品名称均为A。我司近期在准备合并开展的GMP符合性检查和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请问在为此次核查准备的申请资料中是否可以使用药典委核准的名称B?还是只能使用目前官方系统中的产品名称A?回复:提交注册生产现场核查时产品名称请与注册申报名称保持一致。注册申报期间产品名称核准事宜,提交注册核查信息确认表后建议与具体核查任务经办人及现场检查组做好沟通。GMP符合性检查申请,请联系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回复:提交注册生产现场核查时产品名称请与注册申报名称保持一致。注册申报期间产品名称核准事宜,提交注册核查信息确认表后建议与具体核查任务经办人及现场检查组做好沟通。GMP符合性检查申请,请联系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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